FAIL (the browser should render some flash content, not this).
訊息內容
 
室內空氣品質(Indoor Air Quality)建議值:
(中華民國94年12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40106804號)
1.為改善及維護室內空氣品質,維護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,特訂定本建議值
2.本建議值除勞工作業場所依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標準外,其他室內場所空氣污染物及濃度
如下:
項目 建議值 單位
二氧化碳 (CO2) 8小時值 第1類 600 ppm(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)
第2類 1000
一氧化碳 (CO) 8小時值 第1類 2 ppm(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)
第2類 9
甲醛 (Formaldehyde) 1小時值   0.1 ppm(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)
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(TVOC) 1小時值   3 ppm(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)
粒徑≦10微米 (µm) 之懸浮微粒 (PM10) 24小時值 第1類 60 µg/m3 (微克/立方公尺)
第2類 150
粒徑≦2.5微米 (µm) 之懸浮微粒 (PM2.5) 24小時值   100 µg/m3 (微克/立方公尺)
細菌 (Bacteria) 最高值 第1類
第2類
500
1000
CFU/m3(菌落數/立方公尺)
真菌 (Fungi) 最高值   1000 CFU/m3(菌落數/立方公尺)
臭氧 (O3) 8小時值 第1類 0.03 ppm(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)
第2類 0.05
溫度 (Temperature) 1小時值 第1類 15~28 °C (攝氏)

3. (一) 1小時值 : 指1小時內各測值之算數平均值1小時累計採樣之測值
  (二) 8小時值 : 指連續8小時各測值之算數平均值或8小時累計採樣測值
  (三) 24小時值 :指連續24小時各測值之算數平均值或24小時累計採樣測值
  (四) 最高值 : 依檢測方法所規範採樣方法之採樣分析值
4. (一) 第1類 : 指對室內空氣品質有個別需求場所,包括學校及教育場所、兒童遊樂場所、醫療場所、老人或殘障照護場所等
  (二) 第2類 : 指一般大眾聚集的公共場所及辦公大樓,包括營業商場、交易市場、展覽場所、辦公大樓、地下街、大眾運輸工具及車站等室內場所
5. 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得另訂較嚴格之標準值
 
 
資料下載
 
 
back